保护生态 建设生态 贡献生态
[作者]:诚信网伊春分站
[来源出处]:政府网
[发表日期]:2009-08-27
——我市建设生态文明综述


一座因林而生、一度因林而衰、又依林而兴的林业城市,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开发建设中,逐渐认识到生态对发展、对人类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近几年,在全国各地GDP一路飙升的形势下,这里更加注重绿色GDP的建设,毅然确定了“生态立市”的战略地位,走上了一条“在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兴市富民”的科学发展之路。她,就是共和国森林工业的长子,中国林都、红松故乡——伊春。
伊春地处小兴安岭腹地,是中国重点国有林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森林城市,林业施业区面积400万公顷,占中国重点国有林区林地总面积的13%;森林蓄积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6%;生物种群多样、保存完整,有702条纯净的河流在滋润着这块绿色宝库。是黑龙江、松花江的重要支流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是我国东北、华北的生态屏障,是我国和我省生态功能保障区的主体之一,是全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为重要的生态价值,对保护全中国乃至整个东北亚的生态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60年来,伊春共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2.4亿立方米木材。如将这些木材一根一根连接起来,可以从地球到月球绕6圈半。伊春为国家贡献很大,但牺牲也很大,到20世纪80年代,伊春因为森林过度采伐,出现了资源危机,森林蓄积量减少了55%,可采林木资源蓄积减少了98%,出现了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和社会性四大矛盾。
面对严峻的形势,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立了“生态立市”的核心战略,明确提出了“再困难也决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三个决不”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发展中富民,自主强化了以杜绝超限额采伐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积极采取了以停伐红松为核心的系统化保护红松、认领红松举措,一开先河地稳妥推进了全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了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步伐,不断创造了生态恢复、经济增长、财政增收、职工收入增加的多赢局面,使伊春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开端。
通过坚持不懈地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到2007年,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面积达157.4万公顷,封山育林达54.6万公顷,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6.4万公顷,人工林面积达到46.8万公顷,蓄积达到3521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资源年净增500万立方米的良性循环,森林覆被率比2003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区域内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还湿1.5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万公顷。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连续四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地方财政收入连年增加,2007年同比增长了35.1%;民生明显改观,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现代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珍稀植物保护向纵深发展。红松保护行动持续深入,成功举办了世界首个保护红松国际研讨会,发表了《保护红松伊春共识》,在国内外产生了日益深远的影响。红松认领行动推进顺利,社会各界积极主动认领,到目前共认领红松12万余株。在禁伐天然红松的基础上,又将椴树、色树、三大硬阔(水曲柳、核桃楸、黄菠萝)等珍贵濒危树种纳入禁伐序列。
科学营林培育后备森林资源。通过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加大林种、树种、更新方式调整力度,逐渐增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人天混合更新的比重,加大了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混交林营造比重,更新造林5.5万亩,其中,红松1.4万亩、混交造林1.7万亩。森林抚育73.9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57万株。天保工程进一步延伸。在延长天保工程实施期限基础上,主动提出再调减木材产量100万立方米,全面停止主伐,并已编制完成《伊春市停止森林主伐调减木材产量实施方案》,上报国家批准。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试点承包林地中实现造林8670公顷,发展林下经济1710户,造林成活率均达98%以上。林权制度改革被中国改革研究会评为“全国改革开放30年创新案例”,也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
“严管林”继续强力推进。全面强化了防伐、防火、防垦“三防”工作。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加大了调查设计、木材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了法人超采现象。完善了“漏斗式”管理模式,木材运输全面使用了IC卡管理。高度重视森防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决定,建立了五级风天封山戒严制度,建立了市属森林扑火专业大队,购置了专业扑火车,森林防火能力大大提高,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加强了森林病虫鼠害测报和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12万亩。
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汤旺河区被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批准建设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成为我国首个国家公园试点单位;红星湿地保护区晋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嘉荫县平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呼兰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被批准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网络初步形成,现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0处,总面积62万公顷,比上年增加4.6万公顷,占全市行政区划面积的比例达到18.95%。
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府下发了《加强林蛙资源保护规定》,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禁捕禁食林蛙2年。颁布了《蓝莓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对资源保护、采集承包、基地建设等方面作了规定,全面推广了野生浆果管护承包经营。决定每年8月2日-8日为小兴安岭蓝莓节。成功举办了首届小兴安岭蓝莓节,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蓝莓、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意识。目前,已建立蓝莓科研基地8个,基地总面积达6011公顷。坚持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了候鸟回迁我市的关键时期的监测工作,鸟类环志达到46科10.68万只。
耕地保护得到加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耕地实行培肥地力、水土保持以及进行整理复垦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含农垦系统)稳定在12.2万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0.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2.7%。
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加快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列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的6个项目进展顺利,已全部开工建设。建立了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全市2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到了良好的保护。开展了重点企业水污染治理,对造纸、医疗、金矿、电力和钢铁等行业废水进行了治理,51台(套)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0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其中,5家企业实现了零排放,从生产全过程防治水污染,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加强矿区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按照“系统规划、整装勘查、点状开发、因地制宜”原则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清查,整合矿产资源,关闭小矿山57家。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45.5万元。新争取国家和省对地质遗迹保护、矿山公园能力建设项目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6个,投资总额13219万元。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展了重点企业污染监测。把冶金、建材、林化、制药、电力、森工等十二个重点行业和西林钢铁公司、伊春林业发电厂、浩良河水泥有限公司等40户重点企业,确定为重点监测和考核范围,实行定期考核。西林钢铁公司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同时,建立了各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定期反馈制度。关闭拆除西钢老炼钢炉,拆除烟囱32根,治理改造锅炉30台。制定严格的监管办法,严格控制电力、冶金行业排放增量,实行定额管理。节能建材建筑试验成功,具备全面推广条件。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指导,构建“四区三链”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启动朗乡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深化西钢上下游吃配套项目,基本达到零排放,循环经济增加值实现15.2亿元。
努力创建低碳城市。紧紧抓住我市被世界自然基金会列为低碳城市计划项目试点的有利契机,认真谋划低碳城市项目,编制了《伊春市清洁发展机制(CDM)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册》,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库,一大批后续开发项目正在加紧进行前期工作。
几年来,我市在追求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共进的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林权改革和体制创新为先导,以远封近分和经济转型为路径,以振兴林区和致富人民为目标”的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为保护森林和生态尽到了责任、履行了义务、作出了贡献。伊春的努力得到了有关各方的尊重和肯定,相继被中国政府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被联合国有关组织授予了“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和“世界十佳和谐城市”荣誉称号。

(最后修订:2009-08-2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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